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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学院金松志愿服务队规章制度

发布者:马国乾    发表时间:2023-02-28    来源:商学院     浏览次数:

商学院金松志愿服务队规章制度

商学院金松志愿者服务队(以下简称志愿队)仍将以“爱心奉献他人,全心服务社会”为宗旨,坚持“立足校园,面向社会”两大服务方向,并以迎评为契机,加强志愿队自身建设。为了加强团总支团委自身队伍建设,提高自身形象和工作能力,以便更有效地开展各项活动,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:

第一章 总则

做好自己,才能帮助别人。

第二章

第一条:志愿队以“一切为同学服务”为宗旨,坚持“团结,高效,务实,创新”的原则。

第三章

为了进一步严格要求管理人员,规范志愿队队伍建设,制定以下职责条例:

第一条:志愿队管理人员要始终坚持:勤于工作,乐于奉献的工作原则。

第二条:志愿队管理人员必须持有:严以律己,宽以待人的工作态度。

第三条:机构设置:志愿队内部有队长一名,副队长四名,组长若干名。

第四条职责:

1.及时认真传达、学习、贯彻上级团组织、学院党政有关的文件、会议、决议精神。

2.按照学院党总支及上级团组织的工作部署,紧扣学院的中心工作,依照团的章程,创造性地开展学院团的工作。

3.积极带领学院团员青年认真完成交给的各项任务。

4.加强志愿队伍建设,切实开展第二课堂活动,全面提高青年志愿者的综合素质。

5.积极主动向上级汇报志愿服务队的工作,及时了解和反映队员青年的思想动态。

第五条管理:

1.志愿队管理人员采取层层负责制,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方式。

2.管理人员任免必须按照正常程序采取聘任或竞聘的方式逐级审批。队员任免及调配由各管理人员提出意见,交由队长审批。

3.各个队员,因各种原因离职者,必须提前向管理人员递交申请。

4.志愿队队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、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《淮阴工学院学生手册》,违者视具体情况予以处理;违反校纪、校规的学生干部自动免职,并依照《淮阴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》严肃处理。

5.服从上级安排。

第四章 例会制度

第一条时间:一般情况下例会每周一次,每学期根据需要进行规定,如遇考试或公共假日,例会时间另行通知。

第二条参加人员:志愿队全体成员。

第三条如接到临时工作任务,队长应及时通知召开临时会议,并同其他队伍协调相应工作。

第四条例会内容:

1.已结束的活动由活动负责人在会上通报活动结果和经验总结。

2.即将开展的活动由相关负责人在会上通报具体活动方案。

3.管理人员要及时、全面的将活动过程中同学们反映的信息和问题及时反馈,充分交流,坚持自我批评。

4.队长在听取各负责人活动通报后要做相关总结,汲取经验,指出不足,以便今后活动的开展。

5.递交活动总结,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。

6.对于工作中难以解决的问题,由队长进行汇总并向团总支询问。

第五章 奖惩制度

第一条对于能够出色完成工作任务且学习成绩优良的队员,由团总支统一评定,于每学期期末给予一定的精神奖励。如:授予“优秀志愿者”等称号。每学期参加活动未达到五次队员将不予颁发“中国志愿者注册登记证”。

第二条如无故不参加会议,或不履行请假手续,未经批准便不出席会议超过三次的队员,则视做自动退队,并不再接受入队申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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