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淮阴工学院第三届校长奖章评选通知

发布者:    发表时间:2020-10-26    来源:     浏览次数:

各学院、相关单位:

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大力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努力践行周恩来精神,选树一批优秀学生典型,促进和巩固我校良好学风和校风,根据《淮阴工学院校长奖章奖励办法》(淮工院〔2018〕76号),决定开展第三届校长奖章评选工作,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范围

我校在籍在读普通全日制本科生、研究生和留学生。

二、奖励名额及标准

评选名额原则上控制在10人以内,奖励标准10000元/生。

三、评选标准

1.热爱祖国,品德优良,立志为祖国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(外国国籍学生要知华友华);

2.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,模范遵守并执行《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》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;

3.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,身心健康;

4.完成本专业规定的课程学习,学习成绩优秀;

5.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
(1)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以实际行动在本地区或者全国产生较大影响,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;

(2)学科竞赛成绩突出,在省级及以上专业学科竞赛、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得较高奖项;

(3)科学研究成果质量高,在国内外期刊发表高水平论文或出版专著;

(4)科技创新成果显著,获省级及以上奖励或国家专利,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;

(5)文体类竞赛成绩突出,参加省级及以上文体类比赛并获得较高奖项,其中集体项目应为主要参与人员;

(6)获省级三好学生、省级优秀学生干部、省级十大杰出青年、省级青年五四奖章等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;

(7)在其他方面为学校建设发展做出突出贡献、为学校争得特别荣誉。

四、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

1.学生自主申报(10月26日-11月6日)

(1)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填写《淮阴工学院校长奖章申请审批表》(正反打印),向所在学院或组织提交申请审批表,并提供所需全部证明材料;

(2)各学院或相关单位汇总申请材料,集中进行资格审查、材料鉴定,确定校长奖章推荐人选,原则上每个单位推荐推荐人选不超过3人;

(3)在本部门、单位内公示无异议后,11月6日17:00前将《淮阴工学院校长奖章申请审批表》、《淮阴工学院校长奖章申请汇总表》(电子档和纸质档,纸质档加盖单位公章)和所需全部证明材料(纸质档)等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教育管理科(枚乘路校区YF1104值班室)。

2.资格审核及专家初评(11月中旬)

学生工作处对各单位上报材料进行审核。若有不符合申报条件的,将取消该候选学生的申报资格,且不得更新或递补其他人选。同时,邀请校内专家进行初评,候选学生初评通过后方可进入答辩评审阶段。

3.答辩评审(11月下旬)

资格审核且初评通过的学生须参加答辩评审,评委根据候选学生整体情况进行综合评分,根据评委评分结果提出初步建议名单。初步建议名单须在全校范围内公示,若无异议,最终形成建议名单。特殊情况的,由校长直接提名。

4.学校表彰(12月上旬)

将公示后的校长奖章学生建议名单,报请学校审定。对获奖学生发文表彰,颁发校长奖章并予以奖励。

五、其他

各相关单位要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遴选原则,做好宣传、审查和推荐工作。

附件:1.淮阴工学院校长奖章申请审批表

2.淮阴工学院校长奖章申请汇总表

学生工作部(处)

2020年10月23日